央廣網上海5月7日消息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行政訴訟,用通俗的說法叫做“民告官”。昨天(6日)下午,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被告是黃浦區政府區長彭崧,他作為區政府法定代表人出庭應訴,併發表答辯意見,這也是上海市區縣政府“一把手”首次出現在“民告官”案件的被告席上。
  談起第一次經歷庭審時,黃浦區區長彭崧說,當法槌落下的那一刻,“我從來沒想到,敲法槌的聲音會這麼響!”
  這起案件的原告是黃浦區露香園二期地塊的居民,此前收到了由區政府下達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但原告方代表童學波認為,該地塊由於早已納入土地儲備範圍,因此應該是與土地所有人來協商拆遷補償事宜,而不是由區政府做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原告要求撤銷該決定。
  童學波:上海市露香園置業有限公司是露香園地塊,70年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合法的受讓方,應當是動遷的主體,因此被告做出的上海市黃浦區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是超越職權的。
  作為區政府“一把手”,彭崧坐在被告席上,儘管旁邊也有代理人,但在舉證、質證和辯論環節中,就原告、陪審員提出的諸多問題,大部分都是彭崧自己回答。
  彭崧:在2012年黃浦區人民政府批准調整露香園路地塊用地範圍的通知,明確提到了對露香園路二期土地收回,納入土地儲備。從法律上來講,這個文件也已經取消了露香園置業公司開發露香園路二期的土地使用權。
  幾番辯論,經法院合議庭審理,當庭判決駁回原告方訴訟請求。其實,這場官司本身並不複雜,之所以備受關註,還在於“民告官”後,民見到了官。
  原告童學波:我也沒有想到過區長今天會來,但是不管是區長來或者政府哪個部門來,我相信我們都是基於法律基礎來說,並不是你所在的職位怎麼樣而影響判決的結果。
  作為區長第一次打官司就勝訴了,當被問及是不是選了一個容易“贏”的官司出庭時,上海黃浦區區長彭崧笑著搖搖頭,他說:“判決之前當然不確定到底是贏還是輸,其實贏還是輸都沒有關係。”
  在出庭前,彭崧做了不少準備。他利用空閑時間看完該案的所有卷宗,向區法制辦工作人員請教庭審的各種細節和種種法律問題。彭崧說,自己過去負責過城建工作,對征收補償方面的事宜比較清楚。
  當被問及出庭之後有何感受時,彭崧說到的第一個感受便是“法庭威嚴”。他說:“我們這些政府工作人員大多都接受過法律培訓,但直接坐在法庭上參與訴訟過程,感受完全不一樣。”
  連法槌的響聲都讓彭崧印象深刻,他說:“我之前聽人說法槌外是包了一層皮的,但今天才知道不是,沒想到敲法槌的聲音這麼響。真是肅然起敬!”
  庭審中,黃浦區各副區長和各委辦局、街道辦事處的負責人都參與了旁聽。據介紹,今後黃浦區還將進一步擴大行政首長出庭應訴的覆蓋面,在影響重大、涉及民生等類型的案件中,要求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彭崧在庭審結束後對記者說,政府機關不要擔心案子多,因為這恰恰說明法制觀念的增強,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問題。
  彭崧:黃浦區現在的行政訴訟涉及的部門越來越多,案件越來越多,比較集中於動拆遷征收補償。我覺得對政府來說,應該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來增強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服從法律的意識,能夠在以後的工作中更好的依法行政。  (原標題:黃浦區區長出庭應訴動遷戶告政府 “民告官”引關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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